当前地区:咸宁 | 新用户注册 | 用户登入 | 中文 | English
咸宁市君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养老护理员、育婴员职业考核第九批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一、评价时间2026517

养老护理员、育婴员

理论:9:00-10:30

技能:10:50-12:00

二、评价地点:咸宁市君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三、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咸宁市君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65月学习期满人员此次我校进行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主要工种为:养老护理员初级工(五级)、育婴员初级工(五级)、育婴员中级工级)。

四、评价方式及依据

1 、技能等级认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2、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相关知识理论考试在考场一进行,采取闭卷考试传统评分的方式

3技能考核主要采用实操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根据此次评价对象养老护理员初级工(五级)、育婴员初级工(级)、育婴员中级工级)。所从事的工作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技能实操考试在考场一、二进行采取当面评分的方式由考评员依次对考生进行实操考核后评分

4、理论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技能考核时间60分钟。

5、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每门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含60分),如其中一项未满60分为不合格。

6各考场配备监控设备全程监控,学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五、组织实施(即评价流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 ②或相关专业 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 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六、考务安排

(一) 考场安排表(类别为:理论、技能)

考场号

时间

类别

职业

(工种)

级别

人数

监考人员

(考评人员)

考场

2026-05-17

9:00-10:30

理论

育婴员

护理员

四级

21

余艳丹、钱春莲

考场

2026-05-17

10:50-12:00

技能

育婴员

护理员

四级

21

钱春莲、余艳丹、秦娇、吕芳、吴丽娜、

(二) 试卷命制

理论:试题从我校养老护理员初级工(五级)、育婴员初级工级)、育婴员中级工级)等级认定题库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在考试前一天由试题命制组进行打印、装订并按系统考场人数安排分配密封,直至考试时间开始后由两位监考老师当场拆封发卷,当众展示密封袋,再发放给考生。

技能:试卷命制组2026517我校养老护理员初级工(五级)、育婴员初级工(级)、育婴员中级工(级)等级认定题库随机抽出实操题目,制作成题条并做好保密工作。考试当天由考生抽签或考评员随机指定的方式进行实际技能操作。

(三) 阅卷判分及成绩确认

阅卷判分:考试结束后密封试卷,第二天正式评卷,阅卷老师必须严格、客观评分,不得泄露成绩,批改完后两位老师再交换检查。

成绩确认:根据每个学员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得分及理论知识考试情况,由学校技能等级考评小组提出评价等级确定的初步意见,由考务组进行分类整理后试卷命题组进行再次核对试卷并确认成绩无误。

(四) 证书发放及查询途径

证书发放:此次职业等级认定考试成绩合格后经等级认定平台和职业鉴定中心审核通过后完成证书发放工作。

查询途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为 http://zscx.osta.org.cn

(五) 公示安排(公示内容、时间、地点)

1 、考前公示2026516日在咸宁市君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发放准考证,告知考生2026517日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性笔来考试。

收费标准:高级工(级)320 级工(级)260

初级工(五级) 200

考试方式:理论+实操

考试日期:2026517

育婴 理论900-1030 技能:1050-1200

公示时间:2026 510---2026516

2 、考后公示:

根据每个学员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得分及理论知识考试情况,由学校技能等级考评小组提出评价等级确定的初步意见,由考务组进行整理后,报学校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小组集中审核在系统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3、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理论知识考试分及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分数在咸宁市君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及微信群等以书面文字、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并拍照留存,资料存档。

(六)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员工作职责

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1.每标准考场应配备 2 名监考人员,其中 1名为主监员,1名为副监员。

2.考前:

① 做好考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② 考前 30 分钟,监考人员到达考,熟知考场和考生情况。

③ 考前 20分钟,2名监考人员同时领取试卷,检查职业(工种)名称、等级考生名册,并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

④ 考前15分钟,副监考在考场门口组织考生关闭手机、移动平板等电子设备将携带的书本资料等物品存放到指定位置,主监考验证并引导考生对号入座。

⑤ 考前10分钟,副监考宣读考生注意事项。

⑥ 考前5分钟,主监考当众启封答题卡和试卷,清点试卷份数。同时提醒考生把姓名、准考证号写在规定位置。

3.考中:

① 考试开始后,主监考在讲台前站立,副监考再次逐人进行"姓名、准考证号、座号、身份证、本人"五对照,发现替考立即报告巡视员或主考,并填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② 主监考一般在讲台前面站立或就座,副监考一般在考场后面,只可站立。监考期间不能吸烟、阅读书报或谈笑,影响考生正常考试。

③ 开考 30分钟后,场外考生不准进场,场内考生可以交卷出场。同时,监考人员记录缺考人员信息。

④ 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

⑤ 发现考生违反纪律,监考人员应迅即走近,低声制止,并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情节严重的,监考人员应一面维持考场秩序,一面报告巡视员处理。

⑥ 除主考、副主考、巡视员、质量督导员及由主考、副主考陪同的上级领导可以进入考场外,监考有权制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⑦ 监考人员监考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⑧ 监考人员监考期间,手机应调为静音或振动,不得在考场内接听电话。

4.考后:

① 结束时间一到,主监考宣布停止答卷,副监考组织考生退场,提醒考生带走自己所携证件等物品。

② 收完答题卡、试卷、答题纸后,应立即清点核对试卷,如发现试卷缺少,应立即追查并报考务办公室。

③ 监考人员在指定地点将试卷按准考证号先后顺序整理,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上交考务办公室。

④ 如有连续考试场次,可由 1名监考人员装订试卷,另1名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先行前往考场开展下一场次的考前准备工作。

⑤ 参加考试总结会议

考评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考评职业(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考前对考核场地、设备和其他考试品、用具进行检验。

2.考评过程中,按分工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和考场规则。

3.考评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评价打分,认真填写评分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场考评记录表并签名,对考评结果负责。

4.忠于职守,公正评判,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5.发现考生有违纪,及时报告评价机构负责人,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

6. 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内部质量督导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2.熟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程序、技术手段和考评人员的有关规定,对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考评人员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评价机构取消考评人员资格。

3.对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对试卷的印刷、提取、阅卷评分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鉴定结果公正真实。

5.检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印制、核发过程,发现伪造、仿制、涂改和滥发证书的情况,立即向评价机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机构

(一) 考务工作组

主任:谭崇江 成员:

职责:谭崇江负责考试计划申报考生资料的收取;张新春负责考前摄像头的配置,考中负责考场外的巡逻,发现影响考试的情况时及时处理

(二) 考务安排组

组长: 谭崇江 成员:张新春

职责:张新春负责考试计划的宣传及公示,报考资格和考试秩序的宣导,负责考场编排和验收、技能考核成绩汇总等工作;谭崇江负责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确保认定过程符合规定跟进考试各项流程的顺利进行,处理临时突发状况。

(三) 试卷命制组

组长:钱春莲 成员:余艳丹 秦娇

职责:钱春莲、余艳丹负责前期试卷的抽卷工作,考前负责试卷的打印、组装、分配以及密封、保密工作钱春莲负责考卷的收取阅卷评分保密工作。

(四) 质量督导组

组长:钱春莲 成员:余艳丹张新春

职责:钱春莲负责审核学员报考资格;余艳丹监督协助试卷命制组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杜绝外泄的可能;张新春负责宣导考场秩序,后期督查考场秩序,发现有违规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向组长报告

(五) 技术支持组

组长:余艳丹 成员:祝威、张新春

职责:张新春负责等级考试系统的资料录入和成绩录入试卷的上传等工作,积极与上级领导和平台负责人沟通并解决相关问题;祝威负责加强计算机使用的安全保密检查,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及考场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

)具体流程安排

1 2026516所有工作人员开会再次明确自己工作范围和职责,并做好相应考前准备,由各组主任自查,一经发现有误立即整改;保证考试当天顺利有序进行。

2 、在考试完成前考务组全程待命,并在考场外巡逻,保证考场外无闲杂人等逗留,环境安静。如遇紧急情况立即向考务安排组组长上报并第一时间做相应应急处理。

3 2026517 850考生到校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有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由质量督导组在候考场维持秩序,并将手机调成静音,和考试无关物品一起统一放到收集箱

4 2026517午( 900 --1030 统一进行理论考试,考前10分钟质量督导组成员组织考生有序依次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就座监考老师强调考场秩序后当场拆分试卷,考试时各考场两位监考老师在考场内巡查,期间杜绝考生交头接耳、作弊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有作弊的情况立即没收试卷请出考场,作违纪处理,考试成绩作废考场监控开始实时录像直至考试结束。

5收卷前15分钟监考老师提醒考生检查试卷,上午1030考试结束后准时收卷,不允许考生在考场内多逗留。试卷收完后两位监考老师要进行检查核对将试卷密封,填写试卷袋信息并签字确认。

6、笔试结束,考生领取物品后有序离场。

7 技能考试准备:2026517上午1040工作人员进行技能考场养老护理育婴员现场实操准备工作。

8 、技能考试以考生抽签或考评员随机命题的方式进行考试。20265171050分开始实操考试考评员对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后并打分。

9 、三位考评员确认所有考生成绩后将实操评分表密封。

10 、考生结束,由本校老师组织考生有序离场。

八、附件:

1考生注意事项

2、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3、实际操作考核考场规则

4、实际操作考场安全工作规则

5、咸宁市君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1.

考生注意事项

1.考前 15分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2.碳素笔、2B铅笔、橡皮外,其他物品按规定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

3.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4.遵守考场规则,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盼,严禁撕毁、传递或交换试卷或答题卡,严禁作弊。交卷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5.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印刷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6.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7.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2.

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并将"双证"展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查对。

2.笔试考试考生允许带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笔,不得携带书籍、纸张等;移动电话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或放于指定地点。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者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60 分钟以后场内人员方可交卷出场。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询问;若属试卷分发错误、试卷缺页、试题漏印、字迹模糊等或是上机考试计算机问题可举手询问。

5.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严禁代替他人考试。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严禁撕毁、传递或交换试卷或答题卡。

6.考试结束铃响时,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验收试卷后方可离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带走试卷,和草稿纸。

7.考生要尊重监考人员,服从监考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的正常监考工作。

附件3.

实际操作考核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服从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在规定区域等候,非本场考核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考前 15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考评人员检录并查验考生证件无误后,抽签确定工位,并签字确认。迟到5 分钟取消该项考核资格。

3.考试开始,由考评人员统一发号指令操作,并计时。考生根据本工种的安全文明操作要求和操作流程独立完成作业。考核期间不得随意串岗、换岗,不准互相串通和替代。

4.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操作。由考评、监考人员对实操试卷打分封存,考生操作完毕整理好个人物品和现场,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5.严格遵守考点安全规定,杜绝人身和其他事故发生。

6.文明礼貌,尊重考评人员,不得与考评人员无理纠缠,影响正常考核。

附件4.

实际操作考场安全工作规则

1.各类设备道具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2.考场负责人兼任考场安全管理,负责整个考场的安全检查。遇到安全操作要求较高的职业(工种),要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3.考场具备消防安全设施及与考试有关的安全保护措施,禁止有易燃、易爆和一切安全隐患的存在。

4.考前,考场负责人向考评人员及考生宣读安全注意事项。

5.考中,发现违规或违章操作,立即纠正或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6.考后,清理考场,关闭运行设备,切断电源。

7.定期对考场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8.如发生安全事故,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附件5.

咸宁市君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一、常规筛查。对进入考试场所的全体员工与考生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手机扫健康码与行程码进入考场,机构负责人与考务人员关注考生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培训机构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须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三、患者隔离。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考生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转运至就近定点发热门诊(咸宁中心·医院),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镇街教育主管科室,由属地镇街同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考试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和《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咸宁疫点(疫区)消毒管理工作规范》(咸冠防〔202044号),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环境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应急停。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考试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程序。机构应急停的申请,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个别及少量考生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的,由相关校外考试机构酌情决定。

附件6.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公正严谨、科学高效、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保证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及时妥善处理认定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评价机构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评价机构上级分管领导任组长,评价机构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认定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工作职责: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对策、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将防止突发性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人,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总结推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经验和做法。

(二)、基本程序

1.了解情况,立即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在实施认定过程中,一旦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本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处置果断、防止扩散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影响,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试资料安全保密,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2.保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工作安全规范。

(三)、事件确认及处理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影响认定工作正常进行或对认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突发情况。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重大事件是指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对整个考试的安全、结果以及考试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一般事件是指该类事件对考试工作有一定影响,经过妥善处理,考试可以正常进行或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

1.重大突发事件

① 试卷在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试卷泄密。

② 试卷保管期间遭受水、火灾致使试卷损坏。

③ 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④ 考试期间,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

⑤ 发生恐怖性事件。

⑥ 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或发现疑似感染流行性疾病。

⑦ 地震、火灾、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

⑧ 其他影响严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2.一般事件

① 考试资料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试卷少装、缺页、光盘播放无显示或无声音等问题。

② 考试期间,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③ 考试期间,突然断电、停电及设备故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④ 计算机考试过程中出现病毒、网络故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⑤ 考试结束后,发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丢失或发现考生故意带走试卷或答题卡。

⑥ 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考点应立即向巡考人员报告,由巡考人员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好突发性事件情况记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由考点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以挽回损失,保障考试正常进行。

① 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试卷泄密事件,考点应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及时上报评价机构负责人。如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经评价机构负责人批准,考试仍可以如期进行;考后查明失、泄密的,且已查明失、泄密扩散范围,经评价机构负责人批准,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宣布在查明失、泄密扩散的范围内考试无效,并在此范围内启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在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泄密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评价机构负责人同意后,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启用备用试卷重新印制、本次成绩无效或组织缓考。

② 试卷保管期间遭受水、火灾致使试卷损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视情况的严重与否出决策。若保管期间受水、火灾致使试卷部分损坏的,可启用备用试卷,或报请评价机构负责人同意后进行复制印刷。

③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须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措施,启用备用卷或尽快将试卷送至考点。同时,让考生按时进入考场候考,由考点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巡考人员安抚考生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并视情况补足考生的考试时间,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将情况报评价机构负责人,经同意后作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该次考试;取消该次考试,下次考试免收该科目考试费用等。

④ 考试期间,两个以上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考点主考或巡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将情况上报评价机构负责人,同时指派工作组会同考点,封闭整个考点,更换监考人员充实考场, 必要时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协助;登记问题考场和舞弊人员,查明事实;评卷时对问题考场的试卷进行分析研究,对雷同试卷按相关规定处理,或向评价机构负责人请示,将该考场试卷全部作废。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

⑤ 发生恐怖性事件时,应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排除危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及时向评价机构负责人汇报情况,申请缓考或更换考点后再考,并启用备用卷或在公安机关的保护下继续考试。

⑥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若发传染病,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政府和卫生防疫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向评价机构负责人汇报情况,经批准作出停考或缓考决定,或其他处理方案。

⑦ 地震、火灾、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先确保考生人身安全、试卷安全,再向评价机构负责人请示,作出停考或缓考的决定,或者其他处理方案。同时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考前各考点须制定和张贴考试期间地震、火灾、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疏散方案。包括排查考场的房屋安全隐患;在操场或空旷地带设置临时躲避场所,安排考生的疏散顺序和线路;进行疏散辅导演练,在疏散通道上增设专门值守具体负责考生疏散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搞好预防宣传工作等重要内容。

⑧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性事件,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情况轻重,做出不同处理,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4.一般事件应急处理

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般事件,各考点应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情况记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同时向上级汇报。并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① 考试资料启封后,发现试卷少装、缺页或光盘和磁带播放无显示或无声音等情况,监考人员要立即将缺页试卷和播放无显示的光盘收回装入原试卷袋,并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经现场巡考人员审核同意可启用备用试卷或光盘,保证考试进行。确因备用试卷或光盘不足而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监考人员应及时向考务管理责任人和现场巡考人员报告,由其调配其他考点备用试卷或光盘,也可在保证安全保密的情况下,研究确定可否速印(复制)试卷、刻录光盘,考试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 在此期间监考人员要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考试结束后考点应将缺页的试卷、播放无显示或无声音的光盘和处理情况书面报考务管理责任人。

② 考试期间,发现试卷试题有错别字或多余字、选择题选择项内容重复、选择题选择代码重复、实体图表有错误等问题,监考人员应及时向考务管理责任人报告。属于试卷试题有错别字或多余字和选择题选择项字母代码重复的问题,但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由考务管理责任人负责处理更正,考试结束后将处理情况书面报评价机构负责人;其他问题由考务管理责任人及时向评价机构负责人报告。

③ 考试期间,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原因在 30 分钟内恢复或排除的,考务管理责任人根据情况补足耽误的考试时间。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考务管理责任人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向评价机构负责人报告,根据指示作出该次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该次考试、取消该次考试、下次考试免收考生该科目考试费用的决定。

④ 计算机考试过程中出现病毒、软件和网络故障,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因病毒、软件和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考点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⑤ 考试结束后,发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丢失,或发现考生故意带走试卷或答题卡。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负责人和巡考人员,迅速查清缺失考生的信息,尽快联系该考生。如确认考生已带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 责令考生将试卷或答题卡送回,在考场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建议将该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

⑥ 发生其他不可预知的一般性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四)、事件处理后续跟进

1.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并防止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2.处置报告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应向评价机构负责人提交突发事件报告。内容包括2.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处理经过、处理结果、社会影响等。

3.新闻发布与宣传报道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严格宣传报道管理,注意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评估突发事件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要组织专人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5.考务管理责任人要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突发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功个人进行表扬。

(五)、应急保障

1.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置、报送各个环节,完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通畅,通讯设备完好。

2.考务管理责任人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